罷免日計薪 比照國定假日加倍發給
2021-01-26
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將在二月六日登場,罷免日如何計薪?高市勞工局二十六日表示,罷免日計薪方式與國定假日相同,但不可挪移,意謂如當天有罷免權的民眾,被雇主要求出勤時至少應發給加倍薪資、且不可挪移,但如果當天原本就為休息日,則依休息日的加班費給予。
勞工局指出,選舉、罷免日為指定放假日,如有權投票的人僱應當天給予假期,並在該日的零時至二十四時皆為放假日,僱主應發給加倍工資,而且不可挪假。
亦即如當天凌晨十二點工作至上午八點的工讀生,如果有罷免權的民眾,僱主應發給加倍工資。勞工局說,若當天原本就為勞工的休息日,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則應按休息日方式給薪。
勞工局也說,如果罷免日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則毋需再給予補假。【記者蘇武智/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