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憑單申報 順延至二月一日
2021-01-2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九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法定申報期間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因申報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二月一日止,惟填發期限仍為二月十日前。
基隆分局特別提醒憑單申報單位注意申報期限,請儘早向稽徵機關申報憑單,早申報早安心,可避免逾期申報受罰。該分局籲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憑單申報,申報管道也開放至二月一日晚上二十四時,可多加利用。
該分局說明近年國稅局力推無紙化政策,凡符合適用免填發憑單範圍,申報單位可以不用寄憑單給所得人。並已匯入國稅局結算申報系統,納稅義務人可以在綜所稅申報之前進行查詢。該分局指出,免填發憑單之範圍如下:一、憑單填發單位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如非屬免填發範圍內之憑單(如所得人為營利事業、執行業務事務所等)仍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記者朱蘭香/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