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大千電台糾紛 警方:並無偵查不作為
2020-12-04

楊姓民眾所有之「主人電台」,原和「寶島新聲」、「大千電台」合組聯播網,於臺南、高雄及屏東一帶播送,惟楊民與大千電台負責人賴姓民眾於一○三年間,因聯播產生財務糾紛及主人電台股權轉讓之經營糾紛,分於一○三年及一○九年間互提刑事告訴。
楊民家族於一○三年三月及四月間,與賴姓負責人家族互告毀損及楊民被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經警方受理分別於同年三月二十六日及七月二十二日移送地檢署,且均經法院判決在案。
楊民家族今年六月及、七月間分別對大千電台賴姓負責人、與其胞弟及趙姓員工(亦為主人電台董事)提出毀損、妨害自由及竊盜告訴,警方已於七月二十七日及八月二十七日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應於六日前提出申請,昨天楊民未經申請,率眾於屏東縣警局前舉行集會,已違反該法規定,警方已予告知將依法執法。
內埔分局長蔡耀順指出,該案相關刑事不法告訴,警方均依法調查、移送,並無偵查不作為,另楊民提告警方前局長、分局長、所長民事損害賠償告訴部分,警方將通知當事人,並提醒當事人是否提出誣告之告訴。 【記者丁國鎮/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