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樹下】廢除死刑治安變好嗎?
2020-11-30

一位三十歲少婦親手勒死兩位子女後服安眠藥自殺獲救,一審法官判處少婦死刑,引起社會探討,反對的人認為,殺害警察,砍殺母親的頭,從十二樓丟到樓下,思覺失調,無罪放人,性侵女學員,剁成十二塊,割下乳頭及陰部當標本,無期徒刑定讞,為何少婦被判死刑。
地方盛傳一句話「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吃豬腳麵線」,意思是指一審法官量刑較重,二審法官量刑比一審法官更輕,案件到了三審,發回更審,更一審減刑,更二審再減刑,最後不是輕判就是無罪,愈高層法院判刑愈輕。
司法偵查,審判有其過程,不同檢察官,不同法官,做出不同量刑,相當普遍,這也是法官裁量權與自由心證不同之處,不便置喙。
但我們要談的是,廢除死刑對治安更好還是更差,如果因為廢除死刑而使治安變得更好,為什麼不早廢除死刑呢?如果廢除死刑而讓治安變得更壞,邪惡的人更多,不足以產生遏止作用,法官為什麼不念蒼生,縱容壞人,好人遭殃。
少婦親手奪走兩位稚齡子女生命,一審法官判處少婦死刑,案件移審高等法院,二審合議庭法官如何判決不得而知。
然而,比起其它無期徒刑定讞案件犯罪過程,少婦犯罪動機不足得原諒,那麼,剁下母親頭顱,從十二樓往樓下丟,犯罪手法孰輕孰重?比起殺害小燈泡的凶手王景玉,那一人比較凶殘。
小燈泡母親,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過去曾經也是主張廢除死刑,當案件發生在自己身上之後,態度轉變,王婉諭要求法官判處王景玉極刑,絕不原諒凶手。
很多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不能親身體驗,不知道什麼是「傷心欲絕」,「生不如死」,發生在自己身上,親身體驗,才會體驗別人處境,肝腸俱裂。
台灣司法維持死刑制度,法官很少判處死刑,大家有沒有感覺,台灣的治安變差了,這與法官不判死刑,死刑定讞不執行沒有關係嗎?(張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