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轉守為攻 主動彈性治港
2020-11-23
北京日前出手DQ(取消資格)了四名香港泛民議員,相較於四年前,執行機制由「人大常委釋法」轉為「人大常委決定」。學者林緻茵指出,這個轉變也隱含北京治港轉趨主動、強調彈性的意涵。
她也指,北京近年逐漸將各種治港權力機制化,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環,從這個角度而言,「港區國安法」的誕生不是結局,而是另一個開端。
值得注意的是,人大常委在兩次DQ中的機制並不同,二○一六年是「釋法」,而這次是「決定」,其中的變化,也隱含著北京處理涉港事務日益主動、彈性化的趨勢。
●人大常委可對基本法作立法解釋
人大常委會釋法,是明訂於香港基本法的權力。作為大陸名義上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人大常委可對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釋。
林緻茵說,這次的人大常委決定,是奠定於二○一六年人大釋法的基礎上:當年釋法指出「不真誠、不莊重宣誓」者無法任公職;而這次的決定,則是進一步定義違反宣誓的行爲,和訂出DQ的具體機制。
她分析,以北京的視角來看,相較於人大釋法,人大決定不需針對具體的基本法法條作出解釋,靈活性更高,也更能迅速地解決複雜的政治問題。
過去人大決定涉及的香港事務,多是有關政改方案的重大事件,或如日前延後選舉下的議員任期這類憲制問題。而林緻茵認為,北京未來可能會更頻繁地運用人大決定,來處理香港事務。
林緻茵指出,宏觀來看,北京近年逐步將治港權力「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近年強調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思維相符。
●反送中、中美關係惡化加速進程
她說,過去基本法提到一些中央對香港的權力,都只停留在概念化的論述,加上主權轉移初期,北京在一國兩制上的角色較為隱忍,並未積極治港。
林緻茵強調,緊縮的治港方針並非橫空出世,只是「反送中」抗爭,和中美關係惡化,加速了它的進程。
從這個角度而看,「港區國安法」的誕生不是結局,而是另一個開端。【中央社二十三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