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歧視 中高齡就促法十二月四日上路
2020-11-20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原訂五月一日上路,但因疫情而暫緩,勞動部昨天宣布,專法包含相關施行細則及子法等配套法案,已經行政院指定於十二月四日上路。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國內首部保障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權益的法律,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中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專法原訂於五月一日上路,但因國內產業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勞動市場僱用環境不足,因此勞動部決議暫緩施行。
不過,勞動部二十日表示,近期已經參考國內景氣信號及就業市場相關指標綜合評估施行日期,並經行政院指定從十二月四日施行。
勞動部指出,為了落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訂定施行細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配套法規,也都將於十二月四日同步施行。
勞動部指出,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未來會強化運用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措施,協助在職、失業及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及傳承智慧經驗與技術,促進世代交流與合作。
另外,考量六十五歲以上勞工需求,將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並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誘因,未來也會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共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服務中心或據點,宣導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運用及延緩退休,開發短期性、臨時性、部分工時等工作機會,並建置退休人才資料庫促進退休人力再運用。【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