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井觀天】拿阿扁錢的人是否貪污共犯?
2020-11-09

前總統陳水扁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大和解,接受趙少康訪問,訪談過程中,兩點值得社會大眾省思,陳水扁說蘇貞昌向他建議撤換副手蔡英文,另一點是沒有拿錢的人請出來說一聲。
二○○六年總統陳水扁欽點蘇貞昌組閣,擔任行政院長職務,副院長是蔡英文,陳水扁對趙少康說,蘇貞昌兩度進入總統府,要求換掉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陳水扁問為什麼要換蔡英文,蘇貞昌說蔡英文「歹頭陣」,「不好相處」。
這段話可以看出來,當時人事權完全操之在阿扁一人手中,蘇貞昌雖是行政院長,卻連副院長人事權都無法自己決定,部會首長,國營機構董事長更不用說了,人事權陳水扁完全掌握,蘇貞昌這位行政院長變成「空頭司令」,有責無權。
民代與學者經常撰文質疑台灣的行政體係到底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從陳水扁接受趙少康訪談中便知總統一人獨攬大權,當然是「總統制」。
趙少康問陳水扁,陳幸伃發飆,公開指出蘇貞昌,謝長廷,陳菊等民進黨公職人員哪一個人沒有拿阿扁的錢?陳水扁說;「沒有拿的人可以出來說一聲」,沒有一位民進黨政治人物坦蕩說出「我沒有拿阿扁的錢」。
陳水扁送給蘇貞昌,謝長廷,陳菊等民進黨政治人物多少錢?據說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手中握有一張送錢名單,不知是真是假?從陳幸伃,陳水扁父女談話過程研判,被陳幸伃點名的人收錢成份很高,否則陳幸伃不會「無地放矢」。
司法單位怠忽職守,沒有調查阿扁送錢給誰?送多少錢?錢的來源?如果阿扁所送的錢是貪污所得,接受阿扁金錢的人知不知道阿扁所送的錢貪污所得,算不算「犯罪結構」?
陳水扁八年總統,涉及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弊案,二次金改案,洗錢案等,部份判決確定執行保外就醫,部份因為陳水扁健康因素停審,停審案件封存,哪一天才能水落石出?
值得省思的是,陳水扁送了那麼多錢給民進黨政治人物選舉,所送的錢全部是扁家私人財產嗎?如果貪污所得,收受陳水扁金錢來源是不是要調查清礎,向國人做個交代呢?(井底蛙)